![]() |
您的位置 >> 首 页 >> 新闻资讯 |
学校课桌椅质量标准 |
||
|
||
1 有关背景情况 本标准是对QB/T 3916—1999《课桌椅》的修订。 本标准技术上参考了BS EN 1729-2:2006《校用家具 第2部分: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》(英文版)。 本标准与BS EN 1729-2:2006相比,主要差异如下: ——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,删除了学前用课桌椅的相关部分;纳入了小学用课桌椅(1999版的第1章:本版的第1章); 注:“本版第…”指QB/T 4071-2010标准,下同。 ——修改采用了BS EN 1729-2:2006标准中的12项力学试验项目:桌面垂直静载荷、桌面水平静载荷、椅子向前倾翻、椅子侧向倾翻、椅子向后倾翻、座面、椅背联合耐久性、座面侧向静载荷、座面向前静载荷、座面冲击、椅背冲击、踏脚静载荷、椅腿跌落;其余项目未采用。对所有采纳的力学试验示意图进行了编辑性修改,对载荷分级进行了修改。 本标准与QB/T 3916—1999相比,主要变化如下: ——增加了“产品分类”一章(本版的第3章); ——增加了联体式课桌椅尺寸要求(本版的4.1.2); ——增加了固定式长排课桌椅安装尺寸的形位公差(本版的4.2.3); ——在材料要求中,增加了对塑料、油漆和胶黏剂的要求(本版的4.3): ——增加了安全要求(本版的4.5); ——修改了理化性能检验项目,增加了耐污染项目(1999版的4.5,本版的4.6); ——修改采用了BS EN 1729-2:2006 《校用家具 第2部分: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》标准中12项力学性能要求,作为本标准的力学性能要求组成部分;增加了桌面水平冲击、桌面水平耐久性、凳子任意方向倾翻、座面、椅背联合耐久性、座面前缘耐久性要求。并根据使用场合对载荷进行分级(1999版的4.6,本版的4.7): ——增加了有害物质限量要求(本版的4.8): ——修改了检验细则(1999版第6章,本版的第6章); ——增加了使用说明要求,修改了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要求。(1999版的第7章,本版的第7章)。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。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。 本标准由全国家具标准化中心归口。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: ——GB 10356—1989; ——QB/T 3916—1999。 2 标准主要内容 2.1 课桌椅分类 (1)按结构分类 a) 联体式课桌椅:课桌、椅由同一人或多人使用并且课桌、椅联成一整体: b) 组合式课桌椅:课桌、椅为相对独立单体,组合使用; c) 可调式课桌椅:课桌、椅的高度、面积、相对位置等可以调节; d) 非调式课桌椅:课桌、椅的高度、面积、相对位置均不可调。 (2)按安装方式分类 a) 固定式课桌椅:课桌、椅固定在安装场所; b) 移动式课桌椅:课桌、椅可以移动。 (3)按材料分类 a) 木制课桌椅; b) 钢木课桌椅; c) 塑钢课桌椅; d) 混合材料课桌椅。 (4)按品种与型号分类 品种和型号分类,按GB/T 3976-2002。 2.2 技术要求 (1)主要尺寸和尺寸偏差 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合同中明示。 (2)中小学校和高校课桌椅主要尺寸 应符合GB/T 3976的规定。 (3)联体式课桌椅的前沿尺寸 桌面板前沿距离椅座面前沿的距离应为140mm~170mm。 (4)形状与位置公差、安装尺寸偏差 (5)材料 (6)外观 (7)安全性 (8)表面理化性能 (9)力学性能 (10)有害物质限量 (11)上述各项要求的试验方法 (12)产品检验规则 (13)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 3 主要技术要求具体内容 3.1 形状和位置误差、安装尺寸误差 木制课桌椅形状和位置公差应符合表1(注:部分原来是引用其他标准的,为了阅读方便,摘录在此,并注明原标准号,下同)。 |
||
返回上一页 |
![]() |
||||||||||||||||||||||
|